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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獎學金】110年度「國立清華大學國際會議獲獎論文獎勵」

研發處公告:110年度「國立清華大學國際會議獲獎論文獎勵」,71日起至731日止受理申請

內容:

一、申請期限:11071日至731止。

二、「國立清華大學國際會議獲獎論文獎勵辦法」詳如附件。

三、獎勵對象:

本校研究生於10981日至110731日期間為在學身份,並於該期間投稿,以國立清華大學為發 表機構於國際性會議口頭或壁報之學術論文,並獲該會議評選為優秀論文,頒發獎狀或獎金者。

四、申請方式:

(一)線上填具「申請表」,並上傳相關文件。

申請人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入口→學生國際會議獲獎論文獎勵項下,線上填具「申請表」,並上傳下列文件至系統(pdf檔):

  1. 論文全文或會議論文摘要
  2. 論文接受函
  3. 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若獎狀未載明得獎論文名稱等相關資訊,請檢附其他證明文件)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他證明文件

(二)列印出「申請表」,並附「領據」、「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含銀行存摺正面一份),一併繳交至研發處。

  1. 「申請表」:在申請系統填寫完成後,請列印出「申請表」,由申請人、合著作者、指導教授、系所主管、院長簽章後,送至研發處辦理。
  2. 「領據」:為加速獎金入帳,請到申請系統中下載檔案,填寫及簽章後,附在「申請表」後面一併送至研發處。
  3. 「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獎金入帳時(預計1109月份),若學生已畢業,需此匯款同意書,方可進行匯款作業。因此,若申請人為應屆畢業生,請到申請系統中下載檔案,填寫及簽章後,並影印銀行存摺正面一份,附在「申請表」後面一併送至研發處。

五、注意事項:

  1. 每篇獲獎論文由本校一人提出申請獎勵,以第一作者申請為原則,並以獎勵一次為限。若有與校內學生共同合著者,於申請表上註明,審核通過後將頒予第一及合作作者獎狀,獎勵金由申請人領取。
  2. 獲獎論文獎勵將以獎狀及獎勵金之方式核發,獎勵金額度視當年度預算及會議重要程度由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簽請校長核定之。

六、聯絡窗口:

研發處綜合企畫組

承辦人 藍惠美

TEL: (03)5715131 分機35542

hmlan@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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