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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碩博士班學位考試及修業年限防疫彈性機制

各位同學好:

因應疫情,註冊組訂定「碩博士班學位考試及修業年限防疫彈性機制」:
一、 碩博士學生修業年限將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者,均一律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至110學年度第1學期止。
二、 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學位考試,並預訂於該學期畢業者,原應於110年7月31日(含)前完成學位考試、論文審定、所有畢業條件,均一律得延後至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含)前完成,並完成離校手續。未能於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含)前完成離校手續者,學生應補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三、 碩士班學生 如 已獲本校博士班錄取者,得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博士班入學事宜 ,惟渠等未能於 110 年 11 月 1 日 星期一 含 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依學校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註冊組公告:http://registra.site.nthu.edu.tw/p/406-1211-208383,r21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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